近日,一种名为“液面膜”的喷鼻剂在电商平台上销售火热,其中不乏年销量超过100万瓶的“品类王”。据商家描述,该喷雾剂只需轻轻喷在人的鼻子上,即可形成“物理隔断”,阻隔病毒,起到比口罩更有效的防护作用。商家声称这款“液体面膜”可以“阻流、阻电晕”,“阻隔率达99.9%”。 “避免 COVID-19 并对抗流感”的口号实际上是日常必需品。 “‘液体口罩’的流行可能与近期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背景有关。”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李波分析,有些人感觉戴口罩不舒服。甲型H1N1流感疫情让人们更加重视防护,打着高科技旗号的“液体口罩”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明显有吸引力。 “因为喷雾剂喷到鼻腔里,看不见摸不着,还可以预防病毒,想想就很方便。”李波说道。 “‘液体面膜’太令人困惑了。”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表示,商家以“拦截病毒”、“隐形防护”为卖点,只满足了流感季节用户的需求。对于不想戴口罩的用户来说,“液体口罩”成为了最好的替代品。但记者发现,不少平台上销售的“液体面膜”产品并非药品或医疗器械,也不是消费品牌产品。当记者联系销售“液体面膜”的商家时,客服人员表示,其产品为“日常所需”。据扬子晚报报道,某液体面膜产品规格为20ml,售价318元。折扣前含有“纯净水、卡拉胶和结冷胶、山梨酸钾和苯扎氯铵”。当记者对“是否算药品”、“是否有本土品牌”等疑问时,客服回应称,“这个产品不是药品……没有中国品牌”。一些产品声称含有 IgM 纳米免疫球蛋白。然而,当记者问“IgM纳米免疫球蛋白能做什么?”客服说:“该产品不是药品。”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何胜廷律师澄清,目前市场上很多“液体口罩”属于生活必需品领域,并非医疗器械,尚未在大规模临床试验中得到验证。据称它们能够“99.9%拦截病毒”,涉嫌虚假宣传。 “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液体面膜’宣传的功效。电商平台也应履行法定审核义务何胜廷表示,非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防护作用有限。记者从多家医院了解到,目前医生和患者仍使用传统口罩进行日常防护,“液体口罩”尚未使用。但在电商平台上,商家依然以传统面膜为标杆产品,总结出“液体面膜”的诸多优点。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治医师李佳表示,“液体口罩”无法取代传统口罩,因为缺乏科学鼓励和支持。二、”李佳说。传统口罩主要通过物理屏障机制减少呼吸道病原体和颗粒物,分散和吸入的功能有明确的技术标准支持。特别是对于医疗手术流行病学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口罩可以减少70%以上的飞沫传播。 “在社区防控、日常防护和医疗机构基础防护中,传统口罩目前仍是价格低廉、覆盖面广、有效的公共卫生干预工具。”李佳说。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感染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副主任医师张大伟也认为,“液体口罩”无法替代传统口罩。他表示,目前在国内销售的“液体口罩”注册为“普通日用品”,不属于普通日用品。归类为药品或医疗器械,尚无可靠的人体临床证据表明它们确实可以预防病毒感染,因此,“液体口罩”只能是“辅助生活用品”,不能作为初级防护用品在电商平台上使用。为了“液体口罩”的说服力,有商家拿出24小时体外活性检测结果和多项“强力检测报告”,声称可以“精准阻挡病毒”。张大伟认为,企业经常用体外细胞实验的结果来证明“液体口罩”可以预防病毒感染,但体外实验与现实世界的感染存在很大差距。此类研究只能证明体外疗效,而不能证明临床疗效。 “‘液体口罩’的基本配方是将含有卡拉胶或其他聚合物的凝胶膜喷入鼻腔,以物理方式阻断病毒。”张大伟说:“理论上它可以阻挡一些飞沫或颗粒物,但对于0.1微米的病毒气溶胶几乎没有过滤作用。虽然像卡拉胶这样的成分一般都是安全的,但有些人使用后会出现鼻干、打喷嚏、瘙痒等症状。长期频繁使用对人体呼吸道系统的影响茎尚未评估。 “液体口罩”,虽然凝胶可以吸附病毒,但吸附效果与鼻腔内喷雾面积的大小和均匀程度密切相关。即使鼻腔“完美无缺”,病毒仍然可以通过口腔传播,防护效果肯定会降低。南京市第二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医师白巧红也告诉扬子晚报记者,“液体口罩”没有临床验证。保护膜的稳定性受到关注,容易受到打喷嚏、揉鼻子、流鼻涕等影响。液体口罩成分复杂,长期使用会引起粘膜刺激、干燥或过敏反应。儿童及过敏性鼻炎患者慎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学专家表示,“液体口罩”是尖端生物技术,目前仍处于实验室和早期研究阶段。临床试验的标签。 “理论上潜力巨大,但面临抗体稳定性、成本、广谱、针对新变种的有效性等挑战,距离商业化和普及阶段还很远。”别让“大骗子”忽视了您的健康。在流感等呼吸道疾病高发时期,一些商家趁势应对,制定“隐形防护”、“360°防护”等新概念,打着科学防护的幌子,误导消费者……这种欺诈行为不仅在道义上站不住脚,还可能因虚假宣传等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众所周知,“广告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误导消费者。”这不仅是广告法的明确要求,也是市场活动中的常识。同时,《广告法》还明确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和不禁止任何其他与疾病治疗功能相关的广告。避免使用医学术语或可能使所宣传的产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术语。但在本案中,相关商家使用“阻断新型冠状病毒和甲型流感”、“阻断99.9%病毒”等医学说辞来宣传其产品,明显涉嫌违反这些要求。这种做法的危害不可低估。要知道,大众对医学的了解并不深,有的对相关内容几乎一无所知,尤其是认识不到哪些产品是医疗器械,哪些是生活必需品。换句话说,大多数人很难清楚地区分医疗器械和普通日常用品。所以,如果消费者真的购买并使用了所谓的d“液体口罩”因为商家声称的这些噱头,一方面会遭受经济损失,最重要的是还可以放弃标准化的防护措施。到时候,它不仅能起到“杀毒”的作用,还有“割韭菜”之嫌。液体面膜行业目前处于“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少”的现状。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法学教授邓勇建议,应从三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监管部门应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强化对液体口罩企业的监督检查标准。二是加快完善统一标准体系,推动行业协会、院校科研和龙头企业共同制定液体口罩团体标准,明确其原料纯度、毒理指标等主要内容。防护效果测试方法等,填补了行业空白。在集团成熟标准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定,为监管提供统一依据。三是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抽查和处罚力度,严厉查处虚假宣传。总之,医疗保健产品关系公众生命安全,不容谎言和欺骗。因此,对于所谓“液体口罩”这样的新概念,有必要按照科学标准加强全链条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虚假宣传,不脱离传统路径,为公众健康筑起一道坚强的防护屏障。